关于组织2017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 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普法工作办公室,省直各部门普法工作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我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17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普法办〔20172号)要求,现将2017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中《2017年无纸化学法用法复习指南》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考试对象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参照执行。

    三、考试时间

    全省统考时间定于12 26800时至281730时进行。29800时至1730时为补考时间。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考试须知

    每位学员必须完成相应的积分任务和学习内容,方能参加考试。每个学号只能登录两次考试(含补考一次),不得代考。不能使用网络考试的特殊保密单位,向省普法办领取纸质试卷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

        试卷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79分为合格、80-95分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提高本地本部门的参考率和合格率;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考试的巡视督导工作;各单位用户管理员要尽职尽责,认真督促本部门本单位学员考前完成学习积分,及时解答学员疑问和处置账号、密码等问题,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二)强化结果运用,及时通报考试情况。省普法办将汇总全省考试情况和成绩上报相关部门,并将考试情况在全省予以通报。各地、各部门也应将本地、本部门考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学员考试成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抄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规范管理,做好宣传报道工作。2013年以来,我省通过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已逐步建立了个人学法用法普法考试档案。各地、各部门也要建章立制,促进学法用法考试工作规范化运行。同时,要认真总结考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七、其他

    各地、各部门在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考试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湖北省无纸化普法技术服务中心联系:

    湖北省无纸化普法技术服务中心联系人:李长涛   电话:18001133660

    全国无纸化普法系统售后服务呼叫中心服务电话:

    400-657-051818001273790/1/2/3/4/5/6/7/8/910个移动电话。

    湖北省无纸化考试QQ群号:317831030   207248337

    省普法办联系人:钟武

      话(传真):027—87238590

    QQ 675341385   邮箱:zhong20061120@163.com

                            

     

    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

                                     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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